增殖放流280余斤鱼尾,让“破坏者”变“修复者”
2025-01-27 09:39: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179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莎莎)为切实维护资水流域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水上派出所坚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近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通过增殖放流的生态补偿方式,为资江生态修复贡献力量。

2024年6月18日,李某、盛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分局水上派出所立案侦查。经查:自2024年3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单独或伙同犯罪嫌疑人盛某在资江水域禁渔区使用刺网捕捞鲤鱼、编鱼、鲫鱼等共计200余斤。经益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认定,捕捞的水产品价值共计2453元。2024年8月29日,公安机关对李某、盛某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在法律的威严震慑与民警的教育引导下,犯罪嫌疑人李某、盛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主动向公安机关表明认罪认罚意愿,并积极提出以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其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失。

2025年1月20日上午9时许,在派出所民警、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李某、盛某将重量约280余斤的1417尾鱼苗放流到资江中。

民警提示:渔业资源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财富,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非法捕捞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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